长沙市推出“六规范一加强”,落实《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岳霞 通讯员 李胜南 曹龄)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编班行为,进一步规范补课办班行为……今日,由长沙市教育局主办的教育部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工作推进会暨落实《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布置会在长郡雨花外国语洪塘学校举行,长沙市将进一步推进教育部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工作,加强长沙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校建设,促进区县(市)、校际间教学改革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认真落实《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
2024年1月,长沙入选教育部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市教科院基教所所长戴岳为作教育部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一地一计,一校一策”会议内容宣讲,并对《长沙市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加强课程体系建设,促进课程实施方案落地;优化课堂,加强教学成果推广;加强作业与考试评价研究,强调教-学-评一致性;进行有特色的校本教研……戴岳为详细解读了长沙市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的工作进程及想法,为课堂建设、培养学生全面发展规划了路线。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编班行为、进一步规范补课办班行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评价、进一步规范校园活动、进一步规范家校联系管理、进一步加强违规办学行为治理……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周小青解读《湖南省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提出“六规范一加强”。
今年9月,湖南省推出《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要求严格规范教学管理,严格规范作业管理,严格规范作息管理,严格落实体育活动,严格规范课后服务,严格规范学生用书管理,严格规范电子产品使用,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规范编班行为,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格规范补课办班行为,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严格规范评价管理,严格规范进校园活动,严格规范各类竞赛和研学实践活动,严格规范家校联系,严格规范家长委员会管理,建立违规办学行为督办通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违规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实行分级管理等20条。
今日,雨花区以“区域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为主题进行了经验交流,现场还有长郡雨外洪塘学校“初中分层走班教学实践与探索”、雅境中学“初中课程改革”、雨花区实验小学“小学课堂教学改革”、师大附中特立学校“五有四化”等不同主题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分享。
“基础教育未来的出路与核心在于课堂质量,需从提高课堂质量、优化教学内容出发。”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聂庭芳表示,双减政策下要着重进行教学反思与课堂质量提升,呼吁各位教育工作者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改革教育、提升教学质量和教育工作者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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