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保全+调解”,法院15天化解60万元涉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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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肖瑶)“真没想到他们能这么快还钱,感谢法院!”市民喻先生连连称谢。记者16日从宁乡市法院获悉,在一起合同纠纷的调解中,该院通过“保全+调解”的方式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15天,就化解了一起涉企纠纷,被告当场履行案款60万元。

  喻先生与常宁市某公司约定,向该公司交纳保证金,由喻先生经营某学校食堂,该公司保证就餐人数达到一定标准,然而实际经营情况并没有达到约定,喻先生不得不退场。退场协议签订后,该公司未按协议退还款项。于是,喻先生将该公司诉至宁乡市法院,要求其退还保证金、支付违约金、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60万元。

  为保证案件向实质性化解方向推进,“以保促调”为后续调解打下基础,宁乡市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毅梅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依据喻先生的申请作出民事保全裁定,即时完成对该公司的财产冻结,并向当事人发送了告知书,告知其财产保全情况。

  该公司收到受诉通知及保全信息后,多次与喻先生联系,试图要求其撤诉并解除保全,但因双方意见不统一未果。

  “法官,案子我们可以调解,公司财产能否解保?”不久,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来到法院请求法官组织调解。

  刘毅梅经过与原、被告双方初步沟通,了解到双方争议点在于公司因为法院的涉诉及保全措施,担心再冻结下去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便想要喻先生先撤诉解保,再付款;而喻先生却担心公司不付款,要求公司先付款,再解保。

  “只要能够解除保全,我们现在就能把钱交给喻先生!”经过调解,该公司表示同意按照核实的金额付款,当场转账给喻先生。拿到保证金的喻先生也消除了心中的顾虑,当即向法庭申请了解除保全。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当庭履行的调解协议。法官也立即联系保全组工作人员,将相关文书送达后,及时作出解冻措施。这起60万元的纠纷从立案、保全、调解、解保到结案仅历时15天,不仅高效维护了群众利益,也使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得到保障。

【作者:李广军】 【编辑:李卓卓】
关键词:宁乡市法院 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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