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环监督!湖南打通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通道”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记者今日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省政协办公厅与省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印发《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湖南在省级层面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将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的贯通协作固化为常态机制,也是全国省级政协在这一领域的一次全新探索。
此次《办法》的出台用规则厘清了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怎么转、谁来转、转后怎么办”,实质上是把政协的“柔性监督”与检察的“刚性司法”嵌合成一个闭环。
《办法》明确了双向衔接的适用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国防利益和军人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劳动者权益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等文化遗产保护、特定群体权益保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领域涉及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事项,依照本办法开展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
为推动双向衔接责任落实到人,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和省人民检察院建立双向衔接转化工作会商机制,每年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各自确定联络员,实现信息互通。省政协认为提案中有需要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的,由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及时转交省人民检察院办理,检察院统一登记、评估研判,决定是否立案,通过自办、交办、指定管辖等方式办理。对于检察建议中涉及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重点事项,需要政协民主监督推动的,则报送政协作为提案参考,经组织调研、座谈、征询意见等方式,评估研判,决定是否转化为政协提案。
刚性约束,盯住整改不放。《办法》明确,检察院办理转化案件时应当听取提案者意见,邀请委员参与调查、磋商、听证甚至整改验收。根据办案需要,可以邀请具有相应专业背景的政协委员辅助办案。
为确保转化可见可查,《办法》要求检察院须在作出决定30日内将法律文书抄送政协提案委员会和提案者,政协则须及时通报检察建议转化为提案的后续情况。每年12月底前,省检察院向省政协通报全省工作情况,省政协主席会议适时听取报告。
>>我要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