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物业新规:空置房阶梯式优惠,前24个月打7折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2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空置房连续24个月内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缴费,物业收费标准可在基准价基础上最高上浮30%,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不超过新规基准价格的70%执行……日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新规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前期物业收费分四级,最高上浮30%
新规明确,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等五项。服务等级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级从低到高,最高为四级。
同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详见《长沙市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分项目分等级基准价标准》,且根据物业服务内容、服务特点、服务成本等因素变化,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可以在基准价上下浮动,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30%。
另外,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小区的已购车位物业服务费、装修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长沙市普通商品住宅小区已购车位物业服务、装修服务、装修垃圾清运等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空置房物业费阶梯式优惠,减轻业主负担
对于空置房物业费缴纳,新规制定了阶梯式优惠政策。新规明确,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缴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费实行阶梯式优惠,即: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交房公告(或者交付通知书)约定的房屋集中交付日期的次月起连续空置至第24个月,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从第25个月空置期起至房屋空置结束,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90%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例如,市民张先生购置新房后,因工作调动原因,短期内不会入住。按照新规,交房后的前24个月,他只需按标准的70%缴纳物业费,有效减轻了经济压力。
该通知所称空置房,是指建设单位毛坯交付后未装修未入住或未装修未使用的普通商品住宅;或者建设单位精装交付后事先向物业服务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房屋水、电、气等使用记录)并经物业服务人登记确认未入住或未使用的普通商品住宅。
保障性住房收费设限,保障居民权益
该通知明确,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不超过新规基准价格的70%执行,其中电梯住宅物业服务费最高不超1.5元/月/平方米,非电梯住宅不超0.8元/月/平方米。
新规还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水、电、气收费,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及物业服务人的明码标价等作出详细规定。供水、供电等单位应向终端用户收费,物业代收不得额外收费。物业服务人需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依据等信息。住宅物业小区已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的,其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确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当各方在物业管理服务中发生争议时,可向物业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物业违规收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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