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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发布

我国将建立黄岩岛保护区日常巡护制度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有关规定,8月1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海警局、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黄岩岛位于我国中沙群岛,拥有独特的珊瑚礁生态系统和特殊的地质构造,分布有玳瑁、绿海龟、番红砗磲等大量珍稀濒危生物,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独特的物种稀有性。2025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新建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要求健全管理机构,强化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不断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管理办法重点就管理机制、管护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共十六条。根据管理办法,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自然资源部负责组织保护区勘界、规划审查、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和资产核算、确权登记、领海基点保护管理等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护区调整、规划、建设等工作的审查审批;自然资源部南海局承担管理机构职责,具体负责保护区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资源调查监测、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海警局、海南省人民政府等建立协同机制,协调解决保护区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协同、信息共享。

      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实行严格保护,未经批准禁止捕捞、采矿和采挖珊瑚、珊瑚礁、砗磲等活动以及其他破坏海洋珍稀物种和自然生态系统的活动。对违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据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记者 王立彬)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海警局、海南省人民政府1日联合印发《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我国将在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日常巡护制度,依法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自然资源部国际合作司(海洋权益司)负责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负责人8月1日表示,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自然资源部南海局承担管理机构职责,负责保护区日常保护管理、资源调查监测、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鉴于保护区地理位置特殊、生态系统结构复杂多样,海警机构应当会同管理机构建立日常巡护制度,合理配备巡护人员和巡护装备,依法及时查处各类损害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对相关违法行为,将依照生态环境法典、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海警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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